我武生物: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3.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333号40号楼6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赓熙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308,969,8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9.0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8,952,601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7.54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60,017,2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6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60,017,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6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60,017,2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62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1,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8,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1,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8,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1,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8,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1,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8,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9,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胡赓熙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16,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203,454,131股)、胡赓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43,698,370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兼任副总经理毕自强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9,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兼任副总经理张露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69,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张露(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800,000股)回避本议案表决。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徐国良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9,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张飞达(ZHANG FEIDA)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9,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金桃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9,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季龙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9,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杨会烽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969,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黄青峰律师、舒颖超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