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桃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2024年前三季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358,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