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8  楚天科技(3003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58 证券简称:楚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号证券代码:123240 证券简称:楚天转债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发行费用的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432.5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1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185,376.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814,623.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2月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01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生物工程一期建设项目63,068.0063,000.00
2医药装备与材料技术研究中心项目25,266.002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100,334.00100,000.00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7号),截至2024年2月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金额合计15,432.5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生物工程一期建设项目14,180.1214,180.12
2医药装备与材料技术研究中心项目1,131.321,131.32
3发行相关费用121.08121.08
合计15,432.5215,432.52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若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

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金额合计15,432.52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37号),会计师认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楚天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保荐机构对楚天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