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7-11  楚天科技(300358)公司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3日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590,302,374股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030,237.40元(含税)。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2、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590,302,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05长沙楚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新康路1号

2、咨询联系人:周飞跃、黄玉婷

3、咨询电话:0731-87938220,传真电话:0731-87938211

七、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15元/股调整为8.0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公司后续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