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全通教育(300359)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甲 ______________

余勇义 ______________

杨志盛 ______________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