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全通教育(300359)公司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 年4 月29 日,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 年5 月22 日下 午14:30 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 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 座18 层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3,354,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13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1,501,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3,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6%。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0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3,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毛剑波先生作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 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2,279,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1%;反对9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3%;弃权1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921%;反对9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532%;弃权115,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46%。

\[2、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2,38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8%;反对9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3%;弃权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81,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938%;反对9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532%;弃权12,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2,387,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8%;反对9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4%;弃权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86,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420%;反对9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050%;弃权12,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87,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8%;反对9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4%;弃权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86,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420%;反对9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050%;弃权12,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235,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4%;反对1,05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1%;弃权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4,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177%;反对1,05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984%;弃权59,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39,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81%;反对9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8%;弃权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37,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193%;反对9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427%;弃权6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340,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2%;反对9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7%;弃权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39,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110%;反对9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510%;弃权6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79%。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龙芳、刘文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