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2023年度及2024年内
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光先生、董事戴晓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为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主业发展的坚定信心,在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长杨光先生、董事戴晓华先生对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方案提议如下:
提议公司2023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提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杨光先生、戴晓华先生承诺,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式审议上述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方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和近年来现金分红情况等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合理可行,公司计划将上述分红提议进行专项研究、细化、落实,拟定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制定适宜方案积极推动上述预案获得审批通过,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分红提议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