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博腾股份(300363)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

2、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申请解锁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月1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4人调整为22人,授予数量由103.3万股调整为9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2人调整为21人,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2万股调整为5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10、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办理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上市日为2020年9月24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9月23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5亿元”。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70.35亿元,满足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系数(N)将根据解除限售前一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情况如下:
前一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个人层面系数
(N)
绩效B及以上100%
绩效B(不含)以下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全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为绩效B及以上,当期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王丰平副总经理5.61.680300.003

注:因王丰平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在办理第三次解锁的同时将办理相应股份的高管锁定,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票数量为0万股。

四、本次解锁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45,698,9418.3745,698,9418.37
1、高管锁定股45,026,6418.24+16,80045,009,8418.24
2、股权激励限售股672,3000.12-16,800655,5000.12
二、无限售流通股500,421,07991.63500,421,07991.63
三、总股本546,120,020100.00546,120,020100.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