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27  博腾股份(300363)公司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30在重庆市北碚区云图路7号公司研发大楼2-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居年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230,263,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540,082,284股,下同)的42.6350%。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5,114,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68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5,149,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61%。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80,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同意229,754,76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89%;反对425,3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847%;弃权83,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671,672股,反对425,300股,弃权83,9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同意229,906,46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447%;反对332,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45%;弃权24,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23,372股,反对332,800股,弃权24,7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同意229,823,16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086%;反对365,2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586%;弃权75,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40,072股,反对365,200股,弃权75,600股。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