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43号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以来,你公司股价累计上涨128.62%,期间两次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你公司在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公司已上线3款AIGC产品, AIGC相关产品尚未产生实际收入;国内多家模型公司就采购中文数据正在与你公司进行合作磋商,目前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详细说明你公司在AIGC领域开展相关布局的具体内容、已上线3款AIGC产品的具体情况,并结合AIGC业务研发投入、研发进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核心技术掌握情况、产品落地可行性、市场需求情况等,量化说明你公司在AIGC方面的近期业务开展情况是否会对你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
大影响,并充分提示AIGC相关产品在商业化、技术、运营等方面的风险。
2.请详细说明模型公司向你公司采买数据相关业务的具体合作方式、定价模式,相关业务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是否会对你公司短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并充分提示合作厂商数量、数据采购规模、数据采购价格不及预期的风险。
3.结合市场宏观情况、行业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等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以及公司市盈率情况就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4.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近亲属等最近三个月是否有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三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
5.请结合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核实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你公司在互动易上对投资者的答复是否审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是否存在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