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方文的监管函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恒华科技(300365)公司公告

关于对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方文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63号

方文:

根据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23年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527,110股恒华科技股份,你和一致行动人江春华、罗新伟及陈显龙合计持有的恒华科技股份由42.03%降至36.55%,权益变动比例为5.48%。你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恒华科技股份的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2.3.10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

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