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1  恒华科技(300365)公司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罗新伟先生函告,获悉罗新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罗新伟7,740,00010.13%1.29%2020/9/72023/7/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方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江春华76,027,13712.67%23,450,00030.84%3.91%23,450,000100.00%33,570,35363.85%
罗新伟76,404,21612.74%00.00%0.00%00.00%57,303,16275.00%
陈显龙37,427,0006.24%7,466,80019.95%1.24%7,466,800100.00%20,603,45068.77%
方文29,251,7184.88%00.00%0.00%00.00%00.00%
合计219,110,07136.53%30,916,80014.11%5.15%30,916,800100.00%111,476,96559.24%

注:上述股东限售和冻结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方文先生初始质押融资用途为认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方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及履约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