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考虑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同意董事会聘任王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黎静、刘杰、黄建蓉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杰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建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马桦 王雪 屈鸿
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