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内容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内容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报告期内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担保行为,所有担保事项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内容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屈鸿 马桦 王雪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