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征求公司员工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意见,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相关意见拟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等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认为制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因全体监事均为本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按照相关规定须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