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23-69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成都市青羊区万和路99号丽阳天下7-9室”变更为“成都市青羊区红星路一段86号1栋222号”,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订:
现行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ro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法定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万和路99号丽阳天下7-9室 邮政编码:610031 |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ro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法定住所:成都市青羊区红星路一段86号1栋222号 邮政编码:610031 |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份后,自完成购回之日起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份并注销该部分股份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现行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二百一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 第二百一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也可以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审议批准下一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
现行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基础上,综合考虑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基础上,综合考虑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 |
现行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止。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