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关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25日,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签订了七份《物资采购合同》,合计金额363,890,800元。川综能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向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9,988,300元及人民币19,000,000元,后续未支付任何款项。公司在催收回款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24年1月19日向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2024年2月20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认为公司报称的“240119合同诈骗”一案符合立案标准,现立为“240119合同诈骗案”。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件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特定项目之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减少利润约32,490.25万元。公司将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