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创意信息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建中 | 联系电话:010-60833934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浩 | 联系电话:028-65728880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郭浩、杨洋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5月7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3)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 (4)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二)内部控制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工作报告; (2)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 (3)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查阅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访谈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三)信息披露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抽查公司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2)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三会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 (3)访谈公司董秘及财务总监。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查阅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4)查阅大额募集资金支出凭证。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六)业绩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主要合同、大额资金支付凭证; (3)访谈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问题一:2023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创意信息出具《关于对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陆文斌、何文江、刘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创意信息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采取的措施: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一起仔细分析 |
利润为-47,446.46万元,同比减少735.49%。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主要系受行业竞争加剧,新签项目有所减少,同时部分项目交付验收周期拉长。公司归母净利润下滑主要系重大诉讼案带来的大额坏账计提,导致净利润减少约2.85亿元,以及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研发费用为2.54亿元。同时,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4,044.64万元。此外,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04亿元,存货账面价值为9.01亿元,金额均较大,分别占2023年末资产总额的38.03%和26.29%。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若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公司产品不能及时通过验收,或相关存货出现呆滞、故障、损毁等情况,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采取的措施: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原因,并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加强客户信用调查,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叶建中 郭 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