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王晓伟先生与股东王晓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256,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7%。其中,王晓伟先生持有创意信息股份18,888,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1%;王晓明先生持有创意信息股份17,367,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在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王晓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99%),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于近日收到王晓伟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王晓伟 | 18,888,193 | 3.11%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99%。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11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王晓伟先生对股份限售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已参与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王晓伟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