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意信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140,000万元的融资或采购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一、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四川创智联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联恒”)向民泰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已审议担保额度(万元)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类型 | 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创意信息 | 创智联恒 | 50% | 7,500 | 3,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93% |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2、债务人:四川创智联恒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主债权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敞口、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鉴定费等),以及其他应由债务人承担的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9,7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6,272.48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