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力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网力退(300367)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5证券代码:400145 证券简称:网力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2日下午2: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1栋20楼。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弟东。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54,633,23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21.294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48,778,99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20.804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854,239股,公司总股份数的0.4896%。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弟东主持。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3-035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251,233,63198.66491,167,9000.45872,231,7000.8764
其中:中小股东18,174,37284.24211,167,9005.41352,231,70010.3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251,233,63198.66491,167,9000.45872,231,7000.8764
其中:中小股东18,174,37284.24211,167,9005.41352,231,70010.3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251,233,63198.66491,167,9000.45872,231,7000.8764
其中:中小股东18,174,37284.24211,167,9005.41352,231,70010.3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251,233,63198.66491,167,9000.45872,231,7000.8764
其中:中小股东18,174,37284.24211,167,9005.41352,231,70010.3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35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250,223,67998.26831,167,9000.45873,241,6521.2731
其中:中小股东17,164,42079.56081,167,9005.41353,241,65215.025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6.01选举吴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50,223,68098.2683
6.02选举陈家秀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50,223,68098.2683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251,233,63198.66491,167,9000.45872,231,7000.8764
其中:中小股东18,174,37284.24211,167,9005.41352,231,70010.3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表决汇总251,233,63198.66491,167,9000.45872,231,7000.8764
其中:中小股东18,174,37284.24211,167,9005.41352,231,70010.3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公告编号:2023-035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