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力3: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网力退(3003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45 证券简称:网力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一、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网力”)为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合视讯”)向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金保理”)合计5,000万元,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款项提供对外担保。经公司自查,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必要的审议程序。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2)。

二、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本院”或“海淀法院”)送达的传票及两份《民事起诉状》,海金保理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传票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117)。

公司于2023年5月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本院”或“海淀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京0108民初64701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3-037)。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东方网力收到《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因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京0108民初6470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将涉及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告为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二):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三:刘光

2、诉讼请求

1)撤销(2021)京0108民初64701号民事判决第五项,改判被上诉人对被告一偿还上诉人保理融资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1,766,665元、违约金(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被告一、被告三共同承担。

(二)原告为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1、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 北京联合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 刘光

2、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京0108民初64701号民事判决,并依法发回重审或者直接由贵院改判驳回原审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上诉费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