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力3: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4  网力退(3003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45 证券简称:网力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7月3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2023)苏0505破申5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破产清算概述

1、破产申请人:江苏达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法院裁定时间:2023年7月3日

4、裁定书主要内容:本院认为,债务人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为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78号3号楼206室,工商登记机关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本院作为其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债权人江苏达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至今未能向江苏达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受理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对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 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决定书出具的(2023)苏0505破申58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本院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进入正式破产程序。在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后,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受公司控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