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力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400145 证券简称:网力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5:00—2023年11月8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公告编号:2023-058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45 | 网力3 | 2023年11月3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
(七)会议地点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1 栋 20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1 栋 20 楼会议室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
(二)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职务,低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公司董事会拟推选:
1、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换届为止;
2、邓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换届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邵世凤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成员减少至2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独立董事人数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拟推选杜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换届为止。
(三)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邵世凤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成员减少至2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独立董事人数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拟推选杜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换届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1,(一)2;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9:30-11:30;13:00-15:00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时间:须在 2023 年11月6日下午 15:00 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 irm@netposa.com。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1 栋 20 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1 栋 20 楼
3、联系电话:028-83255265
4、邮箱:irm@netposa.com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