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力3: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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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被申请预重整的情况
2026 年8 月14 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华法院”)送达的《通知书》,获 悉债权人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但具 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成华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二、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 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被申请预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公 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