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11起,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11起,作为被告的案件0起。
2、涉案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76,082,657.7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其中两起累计涉案金额24,049,024.76元的诉讼已达成调解,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8%。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或尚处于审理中,部分案件尚处于双方调解期,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 、仲裁事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相关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诉讼11起,涉案金额合计为76,082,657.7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其中两起累计涉案金额24,049,024.76元的诉讼已达成调解,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8%。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知悉/立案时间 | 案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机构名称 | 进展 |
1 | 2023年10月20日 | (2023)冀0191民初4033号 |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耿化龙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1,775,932.15 | 石家庄市高新区法院 | 已立案,法院开庭审理中 |
2 | 2023年10月24日 | (2023)湘8601民初107号 | 青岛维恒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3,324,014.83 |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 | 已立案,法院开庭审理中 |
3 | 2023年11月1日 | (2023)京0119民初5759号 | 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中数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中鹏云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22,452,754.00 | 北京市延庆区法院 | 已出调解书 |
4 | 2023年11月3日 | (2023)粤0306民诉前调54381号 |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新辰通融金服科技有限公司 | 不当得利 | 80,000 | 深圳市宝安区法院 | 已立案,未开庭 |
5 | 2023年11月8日 | (2023)粤0304民诉前调72541号 | 深圳融科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邯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杜延冰、马冀帅 | 合同纠纷 | 1,064,802.22 |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 | 已立案,未开庭 |
6 | 2023年11月17日 | (2023)冀0191民初4353号 |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金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408,862.5 | 石家庄市高新区法院 | 已立案,未开庭 |
7 | 2023年11月17日 | (2023)冀0191民初4354号 |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市叁陆伍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河北生活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258,390.38 | 石家庄市高新区法院 | 已立案,未开庭 |
8 | 2023年11月24日 | (2023)京0119民初6117号 | 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中数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中鹏云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596,270.76 | 北京市延庆区法院 | 已出调解书 |
9 | 2023年12月8日 | (2023)冀0403民初9386号 | 河北兆弘贸易有限公司 | 河北昊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少花、张立 | 合同纠纷 | 6,073,672.59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已立案,未开庭 |
强、孙立辉 | ||||||||
10 | 2024年2月1日 | (2023)冀0427民预4045号 | 河北兆弘贸易有限公司 | 邯郸市仁和建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1,747,958.33 |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 已立案,法院开庭审理中 |
11 | 2024年2月27日 | (2024)京0108民初7023号 | 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6,300,000.00 |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 已立案,未开庭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