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2  汇金股份(300368)公司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兼总经理彭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冲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彭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彭冲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经营,彭冲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公司总经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彭冲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9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彭冲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彭冲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孙志恒先生现已不符合公司管理及发展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同意免去孙志恒先生的

财务总监职务,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免职后,孙志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免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田联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田联东先生具备与岗位相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