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金: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6  ST汇金(300368)公司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韩春丽女士、独立董事李宗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韩春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宗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韩春丽女士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经营,韩春丽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宗芳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现有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李宗芳先生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宗芳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韩春丽女士、李宗芳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9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春丽女士、李宗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韩春丽女士、李宗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韩春丽女士、李宗芳先生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闫君霞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出具《推荐函》,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闫君霞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补选闫君霞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闫君霞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出具《推荐函》,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王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王涛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书面承诺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