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金: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彭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焦贵廷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彭冲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彭冲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