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股份”)近日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拓达”)在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与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汇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申请冻结的基本账户及其他账户已解除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被冻结基本情况
因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与公司、石家庄汇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裁定书》((2024)冀0108民初4596号),将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拓达的部分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实际被冻结金额为3,181.72万元。经公司调查、核实,该事项发生系相关人等伪造公司公章、借款协议、子公司股东会决议等资料所致,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暨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二、解除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4)冀0108 民初4596号之三、(2024)冀0108 民初4596号之六),裁定解除对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三、 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公司前期已就伪造公司公章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已接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立案告知书。本次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账户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我公司不排除向河北顺泰路桥有限公司提起索赔诉讼的可能。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4)冀0108 民初4596号之三)
2、《民事裁定书》((2024)冀0108 民初4596号之六)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