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25日
2.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75,05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0.1597%
3. 归属人数:150人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目前,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其相关议案。本期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 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 限制性股票数量(二类限制性股票):340.80万股
3. 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和激励对象
(1)授予价格:9.03元/股
(2)授予对象:共计195人,均为公司技术(业务)骨干
4.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5. 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区间值(Ad)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20% | 10% | 5%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44% | 21% | 10.25%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 72.8% | 33.1% | 15.76%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Ad≦A<Am | X=80% | |
An≦A<Ad | X=50% | |
A<An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 O和Q+ | Q | Q- | U |
归属比例(Y) | 100% | 90% | 50% | 0 |
个人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数量及历次授予价格的变动情况
1. 2021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95人调整为19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由340.80万股调整为336.20万股;同意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03元调整为8.952元;
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6月29日为授予日,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336.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3年3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952元/股调整为8.885元/股;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合计为1,310,800股;
(3)因3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9,000股作废失效;因3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考核结果为Q,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200股作废处理;因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内考核结果为Q-,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股作废处理;同意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704,7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说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董事会关于差异情况的说明以及重新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权益归属缴款期间,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拟归属的全部权益,公司予以作废。因此,本次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1,275,050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35,750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3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2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
(三)董事会关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条件。 |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2TJAA50035《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899.51万元,相比2020年度同比增长29.80%,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达成业绩考核目标值,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2、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个人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Y) | ||||||
考核结果 | O和Q+ | Q | Q- | U | ||
归属比例(Y) | 100% | 90% | 50% | 0 | ||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共192人,其中38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15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如下:
120名考核结果为O和Q+,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合计归属1,025,500股;33名考核结果为Q,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合计归属280,800股;1名考核结果为Q-,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合计归属4,500股;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U。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共192人,其中38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15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如下:
120名考核结果为O和Q+,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合计归属1,025,500股;33名考核结果为Q,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合计归属280,800股;1名考核结果为Q-,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合计归属4,500股;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U。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达成,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根据其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考核结果:3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Q,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90%,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200股;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Q-,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50%,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股。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700股,作废失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25日
(二)归属数量:共计1,275,05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597%
(三)归属人数:150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8.88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六)放弃权益的处理: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资金缴纳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拟归属的全部权益。因此,本次实际归属权益1,275,050股,合计作废35,750股。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1 | 技术(业务)骨干(150人) | 2,619,000 | 1,275,050 | 48.68% | |
合计 | 2,619,000 | 1,275,050 | 48.68% |
注:以上表格中激励对象已剔除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全部权益的4人。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25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合计1,275,050股。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无限售安排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不适用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3TJAA5B0054】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4月27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3年4月27日止,公司实际收到15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共计人民币11,328,819.25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275,0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0,053,769.25元。截至2023年4月2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9,859,463.00元、股本为人民币799,859,463.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25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二)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275,050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98,584,413股增加至799,859,463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按照本次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后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0355元。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3月7日出具《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自2022年6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62,073,986 | 7.77% | 62,073,986 | 7.7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36,510,427 | 92.23% | 1,275,050 | 737,785,477 | 92.24% |
三、股份总数 | 798,584,413 | 100.00% | 1,275,050 | 799,859,463 | 100.00% |
九、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