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
(一)召开时间:2023年7月31日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益泰大厦二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沈继业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261,983,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1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6,759,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25,223,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26,674,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26,674,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27%。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继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338,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6.7001%;反对8,630,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2944%;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8,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7.5892%;反对8,630,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2.3568%;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15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9191%;反对2,817,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754%;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2,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9.3837%;反对2,817,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5624%;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151,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9191%;反对2,817,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754%;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2,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9.3837%;反对2,817,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5624%;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四)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42,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7247%;反对3,326,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698%;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33,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7.4749%;反对3,326,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4712%;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五)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46,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7263%;反对3,32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682%;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3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7.4899%;反对3,322,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4562%;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46,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8.7263%;反对3,32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682%;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37,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7.4899%;反对3,322,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2.4562%;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99,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3192%;反对1,769,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6753%;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90,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3130%;反对1,769,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6331%;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八)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167,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3070%;反对1,801,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6875%;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58,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1934%;反对1,801,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7527%;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九)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44,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2990%;反对1,812,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6955%;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7,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1521%;反对1,812,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7939%;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40%。
(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忠华先生、李彦恺先生、熊程程女士、沈全洪先生、叶晓虎先生和车海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忠华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184,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58,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37%。
10.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彦恺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214,0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88,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62%。
10.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熊程程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204,7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79,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13%。
10.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全洪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173,9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48,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59%。
10.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晓虎
总表决结果:同意253,357,8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32,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517%。
10.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车海辚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183,9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58,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34%。
(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华女士、刘辉先生和李春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1.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华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189,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63,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25%。
11.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辉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188,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63,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21%。
11.03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春红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189,7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64,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51%。
(十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多先生、刘圆圆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段志光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2.01 监事候选人刘多
总表决结果:同意253,372,3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3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046,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060%。
12.02 监事候选人刘圆圆
总表决结果:同意259,188,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863,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马天宁、斯军令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