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绿盟科技(300369)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绿盟科技股票代码: 300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7层通讯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7层

一致行动人: 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住所: 成都高新区仁和街39号6栋2层1号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805室股份变动性质:总股本变动导致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原一致行动人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时间:2023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备查文件 ......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7

第一节 释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电科投资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网安基金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电基金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电基金公司中电产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中电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曾用名:中电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电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中电科成都中电科(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网安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网信基金公司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电科投资全资子公司
绿盟科技、公司、上市公司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总股本变动导致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电基金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本报告书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刘维用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888XG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产权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4月18日至长期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仁和街39号6栋2层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科(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方兴)
认缴出资额10.05亿元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NK8K3K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电科投资直接持有网安基金9.9502%的出资额,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网信基金公司间接持有中电科成都40%股权,网信基金公司为中电科成都第一大股东;中电科成都持有网安基金0.4975%的出资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电科投资和网安基金为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如下:

电科投资

1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9.9502%

0.4975%

40%第一大股东

网信基金公司

网安基金

中电科成都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职务
刘维用中国中国董事长
陈国海中国中国董事
王德江中国中国董事
阴贺芬中国中国董事
刘淮松中国中国董事
杨志军中国中国董事
柯建波中国中国董事
杨勇中国中国董事
刘鈺中国中国董事

(二)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职务
方兴中国中国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电科投资直接持有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49%股份,直接持有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1%股份,直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2.29%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股东中电基金、网安基金、电科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后,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因中电基金与网安基金、电科投资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电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电基金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电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根据电科投资、网安基金和中电基金于2019年7月25日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电科投资持有中电科成都40%股权,为中电科成都第一大股东,中电科成都持有网安基金0.2494%的出资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电科投资持有中电基金公司40%股权,为中电基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电基金公司持有中电基金0.236%的出资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电科投资直接持有网安基金7.4813%的出资额,通过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电基金19.18%的出资额。三方股权结构如下:

电科投资

100%

40%第一大股东

54.0909%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电科成都

7.4813%

0.2494%

网安基金

40%第一大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电基金公司

中电基金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0.236%

19.18%

同时,电科投资、中电基金公司、中电科成都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任职单位职务
夏传浩电科投资董事
中电基金公司董事
陈永红电科投资董事
中电基金公司董事
中电科成都董事
汪满祥中电基金公司董事
中电科成都董事
朱俊杰中电基金公司董事
中电科成都董事
赵庭楷中电基金公司监事
中电科成都监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电科投资、中电基金和网安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电科投资

电科投资13,048,0601.6292%

网安基金

网安基金55,984,0596.9903%

中电基金

中电基金55,097,5486.8796%

合 计

合 计124,129,66715.4990%

电科投资、网安基金与中电基金所持股份数量合并计算后,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2022年1月,电科投资将其持有的中电科成都股权转让给网信基金公司;2022年3月,电科投资将其持有的中电基金公司股权转让给网信基金公司。三方股权结构如下:

电科投资

100%

40%第一大股东

54.0909%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电科成都

7.4813%

0.2494%

网安基金

40%第一大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电基金公司

中电基金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36%

网信基金公司

100%

19.0353%

电科投资

100%

40%第一大股东

54.0909%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电科成都

7.4813%

0.2494%

网安基金

40%第一大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电基金公司

中电基金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36%

网信基金公司

100%

19.0353%

(三)2023年6月,电科投资将其间接持有的中电基金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乾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完成后,电科投资通过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电基金的合伙份额,但因其不参与中电基金的管理与决策,且与其他三家合伙人并列为第一大出资人,因此,电科投资无中电基金的控制权;中电基金、电科投资和网安基金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情况;朱俊杰虽然同时担任中电科成都(网安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基金公司(中电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董事,但是因为中电科成都董事会、中电基金公司董事会均由五位董事组成,朱俊杰一人无法控制中电科成都董事会,也无法控制中电基金公司的董事会。因此,中电基金与电科投资、网安基金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具体详见中电基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仍为一致行动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合并计算,自前次权益报告书签署之

后,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持股比例变动如下:

权益变动时间变动方式变动后持股数量(股)变动时公司总股本(股)变动后持股比例变动比例备注
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被动稀释69,032,119801,110,2418.6171%-0.0024%期权行权 224,590.00股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被动增加69,032,119797,146,0738.6599%0.0429%注销限制性股票3,964,168股
2021年2月2日被动增加69,032,119772,969,6378.9308%0.2709%回购股份24,176,436股
2021年5月26日被动增加69,032,119772,853,2378.9321%0.0013%注销限制性股票116,400股
2021年7月15日被动稀释69,032,119781,091,2378.8379%-0.0942%回购专户股份减少8,238,000股
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被动稀释69,032,119782,645,9778.8204%-0.0176%期权行权1,554,740股
2022年7月22日被动稀释69,032,119790,359,4778.7343%-0.0861%回购专户股份减少7,713,500股
2023年5月25日被动稀释69,032,119791,634,5278.7202%-0.0141%2021年限制性股票归属1,275,050股
合计0.100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电科投资、网安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9,032,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7202%。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电科投资

电科投资13,048,0601.6482%

网安基金

网安基金55,984,0597.0720%

合 计

合 计69,032,1198.720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维用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方兴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
股票简称绿盟科技股票代码300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7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总股本变动导致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电科投资,持股数量:13,048,060股,持股比例:1.6292% 网安基金,持股数量:55,984,059股,持股比例:6.9903% 中电基金,持股数量:55,097,548股,持股比例:6.8796% 中电基金、电科投资及网安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4,129,667股,合计持股比例15.499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电科投资,持股数量:13,048,060股,持股比例:1.6482% 网安基金,持股数量:55,984,059股,持股比例:7.0720% 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9,032,119股,合计持股比例8.72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个月内继续增持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维用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方兴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