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沈继业)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绿盟科技(300369)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绿盟科技股票代码:300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继业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益泰大厦3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2023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盟科技”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盟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9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1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2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4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继业
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绿盟科技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69
电科投资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网信基金公司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电科投资全资子公司
中电基金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电基金公司中电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电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电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为中电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网安基金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电科成都中电科(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网安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沈继业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沈继业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81967********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益泰大厦5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五年的任职经历2000年4月至2020年7月,任绿盟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任绿盟科技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持股企业名称投资比例注册资本/出资额主营业务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安宝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6%4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管理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安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100万元人民币投资管理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亿安盟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8%1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管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且不存在如下情形:

(1)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3)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绿盟科技外,沈继业无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情况。

五、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沈继业持有绿盟科技股份数量为80,250,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73%。,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股东中电基金、网安基金、电科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后,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二级市场竞价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且中电基金与网安基金、电科投资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后,任意单一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低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增持绿盟科技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送股及其他合法原因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除外)。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中电基金、网安基金和电科投资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和比例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2月28日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绿盟科技81,519,14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41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80,250,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73%,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前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及其持股比例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时间变动方式变动后持股数量(股)变动时公司总股本(股)变动后持股比例变动比例备注
2022年3月14日竞价交易减持80,250,145782,645,97710.2537%-0.1621%减持1,269,000股
2022年7月22日被动稀释80,250,145790,359,47710.1536%-0.1001%回购专户股份减少7,713,500股
2023年5月25日被动稀释80,250,145791,634,52710.1373%-0.0164%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1,275,050股
合计权益变动比例-0.2786%

(二)2023年6月,中电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电科投资将其间接持有的中电基金公司股权转让给广西乾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完成后,电科投资通过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电基金的合伙份额,但因其不参与中电基金的管理与决策,且与其他三家合伙人并列为第一大出资人,因此,电科投资无中电

基金的控制权;中电基金、电科投资和网安基金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情况;朱俊杰虽然同时担任中电科成都(网安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基金公司(中电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董事,但是因为中电科成都董事会、中电基金公司董事会均由五位董事组成,朱俊杰一人无法控制中电科成都董事会,也无法控制中电基金公司的董事会。因此,中电基金与电科投资、网安基金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具体详见中电基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电基金、网安基金、电科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沈继业持有股份总数81,519,14510.4158%80,250,14510.13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375,1612.475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62,143,9847.9402%80,250,14510.137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80,250,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73%,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股份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全部在限售期内。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沈继业直接持有的绿盟科技普通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变化,不涉及资金的支付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绿盟科技主营业务或者对绿盟科技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绿盟科技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绿盟科技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等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绿盟科技仍将保持其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和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绿盟科技的独立经营能力并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绿盟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绿盟科技的资产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运作系统,并具备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人员、机构和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皆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绿盟科技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经营的业务与绿盟科技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公平、合理、合法的途径对相关企业业务择机进行调整,以避免与绿盟科技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沈继业均为上市公司股东、公司员工,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绿盟科技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绿盟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绿盟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交易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电基金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沈继业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益泰大厦
股票简称绿盟科技股票代码300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沈继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原第一大股东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1,519,145股 持股比例:10.4158%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1,269,000股 变动比例:-0.278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具体详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沈继业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