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绿盟科技(300369)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绿 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 排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3 年5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于 2023 年7 月31 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 年1 月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7,674,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 年1 月10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0.95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 个月,自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2024 年1 月 11 日起至2028 年1 月10 日止。

本期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50%、30%、20%。各年度具体 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期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6TJAA1B0129 《审计报告》,本期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0,不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1,534,800股。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规定,因第三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则该期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将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管理委员会应以股 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如返还持有人后仍 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后续安排

本期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期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 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 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 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 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 短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 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 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 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