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安控 公告编码:2023-07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日期: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9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林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0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5,106,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6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8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2,063,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8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3,043,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7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3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911,0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持有公司股份86,484,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26,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342%。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4,940,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165,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4,940,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165,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4,940,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165,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4,940,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64,809,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29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613,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0%;反对29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64,937,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169,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741,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5%;反对169,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64,940,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165,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议案(八)时,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作为关联股东而回避表决本议案,回避表决股数为236,628,960股,议案(八)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28,477,429股。
表决结果:同意428,311,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745,1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2%;反对165,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议案(九)时,关联股东公司董事张磊、李春福,高级管理人员张滨、李智华,因作为关联股东而回避表决本议案,回避表决股数为6,228,935股,议案(九)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58,877,454股。
表决结果:同意658,415,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9%;反对461,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449,1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4%;反对461,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刘焕、王丹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控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控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