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俞凌的监管函
关于对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俞凌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76号
俞凌:
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12月29日,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超过1%及减持完成的公告》显示,你所持的1,875万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2日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拍卖金额为4,620.63万元。你的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
你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
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