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含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为“《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严格控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本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刘波、宋刚、孙宝、马德芳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