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日期: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9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林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0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47,266,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4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7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3,659,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9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93,607,2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75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3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38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38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9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68,99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73%。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安控油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6,672,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2%;反对59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78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23%;反对59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刘焕、王丹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控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控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