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8人,董事田乐先生、熊磊先生、刘定群女士、毛伟平女士,独立董事刘波先生、宋刚先生、孙宝先生、马德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