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财务总监陈黎女士自2024年7月23日起代理董事会秘书,至今即将满三个月,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王超先生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将由公司董事长张志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王超先生已经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承诺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王超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职。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