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
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在2025年度拟为申请综合融资
额度的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
的担保或反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5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
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且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非全资控
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应当同时提供相同比例的担保或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控油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控油
气”)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
人民币1,000 万元银行贷款,期限1 年,公司为安控油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与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安控油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申请人民币1,000 万元银行贷款,期限12 个月,公司为安控油气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
再次提交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安控油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文明
成立日期 2017 年12 月13 日
注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 号院5 号楼4 层101-1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
网数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仪器
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安
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
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用设
备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业务
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
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安控油气100%股权,安控油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82.20
负债总额 12,595.79
净资产 13,086.41
利润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013.53
营业利润 57.38
净利润 74.89
安控油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保证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北京安控油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
4、保证金额:1,000 万元。
5、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
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
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
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保证合同二
1、保证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北京安控油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4、最高担保债权本金余额:1,000 万元。
5、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
包括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 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22 亿元,截至 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余额为3.7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4%;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