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实现情况的确认,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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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瑛 王富强 吴 凡
2023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