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定于 2023年5月17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该公告中个别内容需进行更正,现对原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更正前二:
提案 4、5、6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现更正为:
提案 5、6、7、8、9、10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更正前三: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计投票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说明 |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现更正为: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计投票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说明 |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