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0  汇中股份(30037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7月5日(周三)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7月5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9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2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列席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315-3856690 15733300371

传 真:0315-3190081

电子邮箱:300371@hzyb.com

联系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371”,投票简称为“汇中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 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
1.0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说明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字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