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1  扬杰科技(30037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7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杰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91,57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8%,扬杰投资提出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和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和2.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3.00需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3.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3.0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3.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3.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3.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3.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箱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8月10日下午18:00之前送达公司。

3、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楠 魏玥迪

电话:0514-80889866

传真:0514-87943666

邮箱:zjb@21yangjie.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相关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73”,投票简称为“扬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权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3.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3.0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3.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3.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3.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3.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