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鹏翎股份(300375)公司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方面运作规范,杜绝了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的发生,未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六、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 。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余伟平 盛元贵 朱 红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