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7  鹏翎股份(300375)公司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魏泉胜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魏泉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余伟平 盛元贵 朱 红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