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3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3:0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公司主楼 6 楼 605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臣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魏泉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