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3,173,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14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147,1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0358 %。
二、承诺函具体内容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自愿承诺:自承诺之日起六个月内( 2023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3、王志方先生将忠实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王志方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